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把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項根本任務,對地方政權組織和選舉制度進行重大改革,決定恢復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活動,在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根據1979年7月1日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修正憲法若干規定的決定》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梧州市于1980年9月23日召開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從1980年9月至今,歷經梧州市第七屆至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并選舉產生了與之相應的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市監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人大常委會的設立,標志著梧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的不斷完善和發展。
梧州市人大常委會設立以來,堅持黨的領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特別是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為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首要政治任務,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注重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充分發揮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一、堅持黨的領導,確保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市人大常委會旗幟鮮明講政治,始終不渝地堅持黨的領導的原則,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圍繞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定職責開展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堅持工作請示制度,自覺地把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置于市委的領導,牢牢把握政治機關定位,把堅持黨的領導貫徹于人大工作各環節、全過程,主動向市委報告重要工作,請示重大事項。認真組織召集開好每一次人代會,把市委的決策部署通過法定程序,讓代表認真充分審議審查,形成共識,作出相應的決議,成為人民意志和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動。
按照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擴大開放、擔當實干加快建設廣西東大門的部署要求,深入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對標先進、又好又快”、“產業興市、作風興市”活動,組織和協調市、縣兩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助力東融戰略全面實施,強化立法、監督工作,有力地促進了我市生態環境保護、民生保障、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優化營商環境、“三年三工程”、城市建設提質發展等工作。
二、堅持問題導向,依法行使立法權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依法行使立法權,堅持在市委領導下開展地方立法工作,立法規劃、立法計劃、立法中的重大事項堅持向市委請示報告,確保市委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狠抓立法質量提升,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問題導向,推動重點領域立法,切實抓好法規案調研、起草、論證、修改和審議工作,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以更加完善的法治建設推動和保障改革發展,推進全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注重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將立法工作下沉到基層,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拓寬社會公眾參與立法的覆蓋面,著力提升公民對立法工作的參與度,為立法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更加貼近群眾,為進一步實現高質量立法、立管用促治的良法打下良好基礎。
開展地方立法工作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共審議通過了《梧州市立法條例》、《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梧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梧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4部地方法規,并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施行。
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對“一府一委兩院”規范性規章文件認真做好備案審查工作。
三、突出監督重點,增強工作監督實效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依法監督、有效監督,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依法履行監督職責,著力提高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依法開展對市“一府一委兩院”工作監督中,正確處理好監督與支持的關系,把依法監督、正確監督和敢于監督、善于監督有機地統一起來,通過不斷強化工作監督,更好地體現出對“一府一委兩院”工作的促進。
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科學選擇“一府一委兩院”工作中的重要專項工作作為議題,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各專門委員會和辦事機構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摸清情況,為常委會會議會議審議提供依據,提高審議質量。對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或審議意見,加強跟蹤督促檢查,保證監督到位,監督有成效。
四、加強法律監督,確保法律法規正確實施
加強法律監督,確保憲法、法律的正確實施,是人大常委會的重要職責。市人大常委會履行法律監督中,注重營造良好的法律監督氛圍,完善法律監督工作機制,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發現存在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努力做到既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又有力地促進“一府一委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注重開展執法檢查。市人大常委會每年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多部法律法規執法檢查,聽取有關執法機關關于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執法工作情況的專題報告,抓住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明確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并加強跟蹤督辦,推進整改落實。對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嚴格的監督意見,要求執法部門限期完成整改,推動相關問題解決,切實維護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法律法規正確實施。
加強司法工作監督。近年來,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全市法院系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專題調研,充分聽取干部群眾和人大代表意見建議,聽取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情況的報告,提出工作建議,促進法院系統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維護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聽取審議市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情況的報告,提出檢察機關要主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升公益訴訟檢察辦案整體質效、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專業化建設等意見建議,促進檢察機關緊盯損害公共利益的突出問題,更好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法定職責,推進公益訴訟檢察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
五、依法審議決定重大事項,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準確把握自治區黨委賦予梧州發展的新定位新要求,注重發揮人大的職能作用和優勢,依法行使重大事項審議決定權,緊緊抓住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對我市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認真審議,依法作出相應的決議、決定。
市人大常委會在開展人事任免工作中,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依法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常委會和“一府一委兩院”提請的有關人事任免事項,認真審議,依法任免,為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頒發任命書,組織憲法宣誓。市人大常委會建立以來,依法任免常委會工作人員、市政府工作人員、市監察委員會工作人員、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批準縣(市、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命,為地方國家機關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人事保障。
六、增強服務意識,確保代表依法履行職務
市人大常委會立足建設“代表機關”的定位,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全力支持和切實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充分發揮作用。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常委會深入開展人大代表“混合編組、多級聯動、履職為民”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五級人大代表履職,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制度,結合代表進站履職,推動聯系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全面落實代表聯系選民制度,在推進代表活動平臺向村、社區拓展延伸過程中,明確聯系選民工作要求、落實工作安排,讓人大代表直接傾聽基層群眾心聲,更好地聚民智、解民憂、辦實事。
切實提高議案建議辦理質效。常委會進一步改進議案建議辦理工作,著力完善主任會議交辦、政府及相關部門具體承辦、人大督辦的協同辦理機制。
切實做好代表履職服務工作。常委會定期舉辦人大代表履職能力提升專題培訓班,組織代表參加學習培訓,確保每一屆市人大代表都參加履職培訓。堅持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與執法檢查、視察調研,參加“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座談會、案件審理等活動。不斷拓展代表活動空間,組織開展高質量的代表集中視察與專題調研活動。建立健全代表履職檔案,扎實推進代表履職規范管理。
代表工作的不斷加強,有力地促進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各項工作的依法有序開展。
七、不斷加強人大機關自身建設,完善人大機關工作制度
市人大常委會建立之初,僅設立了辦公室一個工作部門。1984年設立了法制、財政經濟、城鄉建設、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等四個委員會作為工作部門。1987年3月,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撤銷了法制、財政經濟、城鄉建設、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等四個委員會的工作部門,市人民代表大會設立了法制、財政經濟、城鄉建設(后變更為環境與資源)、教育科學文化衛生、農業(后變更為農業與農村)等五個專門委員會(1990年12月增加設立了華僑民族委員會,該委員會于2019年2月撤銷),2019年2月設立了監察和司法、社會建設兩個委員會,現共七個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在人民代表大會開會期間行使職權,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人大常委會領導,依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協助人大常委會行使職權。市人大常委會設立辦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后變更為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四個辦事、工作機構,各辦事、工作機構為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服務。
2002年3月,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印發《梧州市人大常委會制度匯編》,制訂或修訂各項制度21項。2007年9月,根據《監督法》實施后的實際,修訂工作制度18項,廢止3項,建立完善3項,進一步規范人大機關工作、優化辦理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加強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干部隊伍能力建設,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參加全國人大培訓基地的業務培訓,著力提升組成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提升履職能力。重視和關心人大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加大人大干部培養、使用、交流力度,組織市人大機關干部開展履職能力提升培訓,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和人大業務知識,進一步增強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人大新聞宣傳工作,注重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活動,講好人大故事、展現代表風采,使人大的性質、地位和作用更加深入人心,進一步堅定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信,更好地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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