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陳影為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潘家緒為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陳文萍(女)為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吳大平的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蕭夏的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二)
任命:
曾軍寧、何凱兵為梧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
李進源的梧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楊柳青(女)、陸華梅(女)的梧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批準:
何凱兵辭去藤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郭梓勤辭去蒙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藍興瑞辭去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周軍辭去梧州市長洲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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