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有關規定,梧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362名。至2021年9月2日,我市7個縣(市、區)和駐梧部隊等8個選舉單位,共選舉產生梧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360名,預留機動名額2名。
我市這次選舉梧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工作,是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嚴格依照選舉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從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人選到醞釀和選舉,整個過程都始終做到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市及7個縣(市、區)的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推薦代表候選人358名,代表十人以上聯名提名代表候選人85名,所推薦的代表候選人都分別由各選舉單位的大會主席團提交全體代表醞釀、討論,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共443名,多于應選代表名額23.6%;駐梧部隊應選代表2名,按照解放軍選舉辦法的有關規定,由部隊黨委和軍人代表推薦并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3名。各選舉單位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依法選舉產生梧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360名。
當選的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全市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在選出的360名代表中:一線工人、農民及居民114名,占代表總數的31.67%,與十四屆持平;專業技術人員53名,占代表總數的14.72%,比十四屆增加0.5%;黨政領導干部157名,占代表總數的43.61%,比十四屆下降1.1%;駐梧部隊2名,占代表總數的0.56%;歸僑(僑眷)4名,占代表總數的1.11%;民主黨派及黨外人士50名,占代表總數的13.89%;其他34名,占代表總數的9.44%。選出的代表中:少數民族42名,占代表總數的11.67 %;中共黨員289名,占代表總數的80.28%;連任代表102名,占代表總數的28.33%。選出婦女代表106名,占代表總數的29.44%,比十四屆增加5.54%,婦女代表數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選出的代表中:35歲以下55名,占代表總數的15.28%,比十四屆增加7.18%;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96名,占代表總數的26.66 %,比十四屆增加11.66%。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梧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依法對當選代表是否符合憲法、法律規定的代表基本條件,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壞選舉和其他當選無效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審查。審查結果認為,各選舉單位的選舉符合法律規定,360名代表的代表資格全部有效,提請梧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認并公布代表名單。
以上報告,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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