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逃脫”變“逃生”
---梧州市檢察機關牽頭開展密室逃脫類場所監管專項活動
春節來臨之際,梧州市檢察機關牽頭組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文廣體旅局、市消防支隊、市住建局等部門,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關愛同行 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密室逃脫類場所監管專項活動,切實保障中小學生的人身、心理安全,共同為未成年人營造寒假及春節期間安全文明法治的良好氛圍。
活動開始前,各部門對全市密室逃脫類場所情況進行初步摸底,全市共有15家密室逃脫類經營場所,在市轄區內有9家,藤縣、岑溪市各3家,多數位于居民樓內,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對外營業。
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為追求消費者體驗效果,密室逃脫類場所大多環境昏暗,室內擺放著各種可燃裝置和道具,實景布置成靈堂、兇案現場等,恐怖、靈異氛圍濃厚,部分劇本內容充斥著暴力、“三觀”扭曲等元素,游戲過程中玩家和經營者僅靠一個對講機進行溝通交流,存在安全隱患。
經了解,多數店鋪每月均有數百人次前來游玩,其中不乏小學高年級和中學學生。檢查組詢問了經營者裝修前是否取得場所消防設計許可、設計有應急逃生路線,根據《密室逃脫類場所火災風險指南(試行)》《密室逃脫類場所火災風險檢查指引(試行)》內容查看了消防安全情況,詳細了解經營者是否存在聲明、店堂告示等以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等違法行為,并對劇本內容、來源、版權情況進行檢查。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要求經營單位負責人立即進行整改,及時消除場所建筑安全、消防隱患,堅決防止出現“逃脫”變“逃生”的安全隱患。同時,督促場所負責人結合實際,對不適宜未成年人游玩的劇本、項目,應提高經營自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游玩。
全市檢察機關對活動全程予以督導,并向經營者現場宣傳普及強制報告制度,告知經營者在工作中如發現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須落實強制報告義務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下一步,梧州市檢察機關將持續發揮好檢察機關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全過程的優勢,履行好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主導責任,以有力監督促進“六大保護”相互融通,推動各部門共同落實落細《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安全文明法治環境。
(李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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